高速公路行车如遇车辆故障请牢记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九字诀
关键处置流程
1. 车靠边
轻微事故:车辆能移动时,立即开启双闪灯,拍照取证后迅速移至应急车道,在车后150米外(成人约200步)摆放三角警示牌。夜间或恶劣天气需延长至200米并同步开启雾灯、示廓灯。
严重事故:若车辆无法移动,持续开启双闪灯并设置警示标志,所有人员禁止滞留车内或车道内。
2. 人撤离
无论车辆能否移动,所有人员需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区域,面朝来车方向观察动态。优先转移老人、儿童至边坡外侧,避免停留在撞击抛物线上。
3. 即报警拨打12122或110报警,精准描述位置:
定位方法:参考护栏上的绿色里程牌(如“G42-1358”表示G42高速1358公里处)或百米桩(如“1358+300”代表1358公里+300米)。
关键信息:需明确伤亡情况、燃油泄漏风险及车辆状态,避免模糊表述延误救援。
常见错误行为
车内等待:二次事故中多数伤亡因滞留车内引发。
随意移动:破坏现场可能导致保险拒赔或责任认定争议。
忽视警示:弯道、坡顶等视线盲区需延长警示距离至225米,并置于入弯前。
预防与准备
行车检查:出行前检测轮胎胎压、刹车系统及灯光装置,后备箱常备反光背心、强光手电。
全员防护:后排乘客系安全带可降低70%伤亡风险,儿童须使用安全座椅。
安全车距:车速100km/h时,保持至少100米车距,雨雾天加倍。
高速公路避险无小事,科学应对既是对生命的敬畏,也是对家庭的负责。安全行车,从掌握每一个细节开始!